不平等条约的“开胃菜”:南京条约

说到我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,第一个跳出来的就是《南京条约》。这可不是什么美食节目,但这个“开胃菜”确实让咱们吃了一肚子苦水。1842年,鸦片战争打输了,清政府被迫签了这个条约。内容嘛,简单来说就是割地、赔款、开放通商口岸。香港岛就这么被“割”走了,赔款更是天文数字,老百姓的日子更不好过了。不过话说回来,这“开胃菜”虽然苦涩,但也算是给后来的“大餐”开了个头。

我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有哪些

不平等条约的“主菜”:辛丑条约

如果说《南京条约》是“开胃菜”,那《辛丑条约》绝对是“主菜”了。1901年,八国联军侵华后,清政府又被迫签了这个条约。这个条约的内容可真是“丰盛”:赔款四亿五千万两白银,分三十九年还清;北京东交民巷成了使馆区,中国人不能随便进出;外国军队可以在北京驻扎……总之,这个“主菜”吃得我们满嘴苦涩,连骨头都快被啃干净了。不过话说回来,这顿“大餐”也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:落后就要挨打。

不平等条约的“甜点”:二十一条

吃完“主菜”《辛丑条约》,再来个“甜点”《二十一条》吧。1915年,袁世凯政府为了当皇帝,居然答应了日本提出的这些条款。内容嘛,简单来说就是日本要在山东、满洲、蒙古等地享有特权,甚至还要控制中国的军事和财政。这个“甜点”虽然看起来诱人(毕竟袁世凯想当皇帝),但吃下去可是要命的——差点把中国的主权都给卖了!不过还好后来全国人民反对得厉害,这个“甜点”最终也没完全实现。